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泸州市烟草公司叙永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按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叙永分公司食堂实施服务外包。
2.3服务地点:叙永县局(分公司)机关,分水,观兴,摩尼,麻城,合乐,赤水,枧槽,水潦,营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劳务外包或服务外包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只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未被纳入政府或烟草系统“不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处于“禁入期”。(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竞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烟草公司叙永分公司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0830-6234420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8-85336387-209、1519664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