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昭苏县夏塔古城遗址防洪工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函 [2016]624号文批准建设,经昭苏县发改委昭发字[2019]37号核准招标工作实施方案,招标人为昭苏县文物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昭苏县夏塔古城遗址防洪工程。
2.2 建设地址:昭苏县境内。
2.3 投资预算:1309万元。
2.4 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工程堤及附属设施等,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3级。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新建防洪工程堤及附属设施等,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3级。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
2.7 建设工期:2019年5月-2019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9年 4月 18日上午 10:00 时至2019年 4月24日上午19: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
4.2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9楼。
4.3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有至少三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以上证件除(企业资质证书外)均带原件审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5、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苏县文物局
地 址:昭苏县城内
联 系 人:乌云其米格
电 话: 13679959566
监督单位:昭苏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9-6025829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9楼
联 系 人: 王飞
电 话: 186991833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