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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8     浏览:0    
核心提示:招 标 公 告2.1 招 标 条 件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

招 标 公 告

 

2.1  招 标 条 件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321号)、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城建委发〔201573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232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原址资产置换和中央、自治区资金。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

2.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东北,110国道南侧,新城区塔利村西侧。

2.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3568平方米。

2.2.4  采购范围:全玻璃真空管集热器及配套设施,详见采购及安装清单。

2.2.5  设备采购额:约220万元。

2.2.6  供货及安装期:2019527日至201977日,共40天。

2.2.7  供货及安装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

2.2.8  质量要求:合格。

2.2.9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包进行招标。

 

2.3  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2.3.1  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太阳能的相关配套产品的销售或制造经营范围。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的项目投标活动中,被依法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依法查实的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太阳能集热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2.3.3  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近三年时间要求:2016425日至2019424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3.近五年时间要求:2014425日至2019424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五年;

4.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时间为准。

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424日至2019428,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4.2  获取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事业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

2.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格式见附件)及两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2.4.4 投标人通过现场核查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新系统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原旧系统用户无需重新注册),注册成功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投标人可在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2.4.6 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截止时间:2019520日,上午9:00

2.5.2  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2.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  公告发布期限和媒介

2.6.1  公告发布时间:2019424日至2019428

2.6.2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发布。

 

2.7  联 系 方 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路23

联 系 人:王文忠

联系电话:0471-4935462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121218

联 系 人:陈婷 辛梦瑶

联系电话: 0471-5183524/38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政府采购事业部

联 系 人:林静

    话:0471-3255283

电子邮箱:573818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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