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1.1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成催化剂、硫保护催化剂采购项目,经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格及实施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合成催化剂,约45 m3;硫保护催化剂,约35 m3,采购清单及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与技术要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货,质保期:货物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买方收到货物后24个月,以先发生的为准。
2.4质量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办事机构授权无效);
3.3 提供近五年内(2014年-至今)至少3个国内60万吨/年及以上甲醇生产装置合成催化剂销售合同业绩(须附详细技术规格),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甲醇合成催化剂时空收率大于1.85 吨甲醇/方催化剂/小时;不能有任何事故或不良使用投诉;
3.4 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7 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诉讼、无仲裁纠纷;须按磋商文件格式出具承诺书;
3.8 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
3.10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申请人须携带相关原件供磋商小组备查)。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的合格潜在磋商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日(节假日正常工作),每天上午09:00-11:30时及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同市云冈区名都广场9号楼1单元2408室购买或查阅磋商采购文件。购买或查阅磋商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a)购买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4.2报名成功后,请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并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付款方式选择网上支付即可。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5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和平街6号同煤国际酒店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西韩岭乡东肖河村东南
联系人:荆卫军
联系电话:0352-4010025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陆善泓
电话:010-63348640
山西联系人:李强 余茹
山西联系电话:0352-7866565 13303416633
电子邮件:zjgjzbgs_s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