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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核心医疗区特装项目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30     浏览:2    
核心提示: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核心医疗区特装项目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核心医疗区特装项目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核心医疗区特装项目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发改社会[2013]42号张发改法制【2014】1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心医疗区特装项目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核心医疗区特装项目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城区沙堤片区,即永定区沙堤乡贯坪村和吴家边村

2.3  规模:项目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是一所设施齐全的现代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床位规模2000张,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一期建设床位规模1200张,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一期主要为三栋单体: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这三栋单体通过医疗街的形式将其衔接。其中,住院楼:地下2层,地上最高17层,建筑总高度为68米;医技楼:地下1层,地上最高5层,建筑总高度为22.6米;门诊楼: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总高度为28米。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核心医疗区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新建室内隔墙、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天棚装饰等)、室内暖通工程(新风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室内给排水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卫生器具安装)、室内强弱电工程、室内医气、室内相关设备购置安装等。本项目投资约792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二年。

2.7  招标范围:核心医疗区PICU、新生儿科和NICU项目主要包含:(1)装饰装修工程;(2)暖通工程;(3)电气工程;(4)弱电工程;(5)给排水工程:(6)医用气体工程的采购及安装。中标人应负责完成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产品制造、运输、设备安装、系统测试、现场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图纸、资料、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注册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3.4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

5.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430日至2019年52110: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zjzjjfgs@163.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 52110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44-822492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地    址:张家界市人民路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44-82333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B栋704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67318449

传    真:0731-84169656

邮    箱:hnzjzjj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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