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岳普湖县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岳普湖县2018年小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岳普湖县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岳普湖县2018年小修养护项目已由岳发改【2019】113、104、1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投资额为1233.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金、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境内,施工分为三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岳普湖县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测设里程5.1公里;
第二合同段:岳普湖县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测设里程3.487公里;
第三合同段:岳普湖县2018年小修养护(岳普湖乡、铁热木镇、也克先拜巴扎镇)项目
监理分为一个合同段,为以上三个合同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投标单位需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②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8日(不含节假日)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书原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及《新疆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普湖县文化南路6号院
联 系 人:阿不都拉·玉苏甫 电 话:18699829565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联 系 人:陈亚男 电 话:1588688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