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一
现对南昌同位素医药中心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G2019-10-0763/NCYZ-GC-GK-2019-001-0001)项目作如下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原招标公告中“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第3条“同类工程界定: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内容包含洁净区的净化工程”
修改为“同类工程界定: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内容包含洁净区的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同地方做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天龙,联系电话:15056059936 0551-62220209。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此文件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G2019-10-0763/NCYZ-GC-GK-2019-001-0001)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