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雅小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德雅小区一期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9]149号(湘财采计【2019】 00280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建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德雅小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3.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胜利街和车站北路交叉口西南方向
4.建设规模:德雅小区总规划用地面积95.89亩,其中:拟建住宅用地45.34亩,公共绿地50.55亩。总用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计划分三期建设。本项目为德雅小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含住宅用地13.33亩,公共绿地50.55亩;建筑面积约19012.14㎡,建设内容包括 2栋36 户住宅、1 栋生活配套服务楼及对应需配套的地下室,并配套建设小区绿化、公用工程、道路、小区围墙、大门等设施,同步建设50.55亩公共绿地(含沿铁路隔音带)。项目估算总投资42158.8万元。
5.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1)勘察内容:完成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内容:完成满足本项目方案设计(含德雅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竣工使用前全过程的设计变更和服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景观绿化、绿色建筑、污水处理、生活配套服务楼精装修等设计及概算。
7.设计总周期(含勘察): 125 天(日历日),合同生效后 15天内完成初勘报告供方案评审用,方案设计获招标方认可后 15 天内完成详勘报告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供初步设计评审用。 合同生效后 2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招标方认可后 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近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具有勘察和设计入围业绩各一个及以上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6000 平方米的同类型建筑,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拟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代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19年 5 月 5 日~2019年 5 月 9 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
①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勘察负责人身份证、设计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职称证和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⑤企业的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⑥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或在编证明
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5 月 2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方案设计补偿
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1: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二名补偿 5 万元,第三名补偿 3 万元人民币。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中标人,由招标人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 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2.设计补偿费的支付方式:招标人支付。
八、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 50000 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监督电话0731-88950074。
十一、其他
根据《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6〕7号),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须采用BIM技术。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建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8601687
招标代理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朱霞 李伟 徐华中
电话(传真):0731-84452818/84439000
邮 箱: 3936924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