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宁国家一级农试站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银川市气象局以
银气发〔2019〕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投资。招标人
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气象局,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宁国家一级农试站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农丰村
建设规模:共建设建筑面积为1066.61㎡的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项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官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网上查询核实后签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 5月13日08:00-18:0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 5 月7 日至2019年5月13日,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暗标封面需来代理公司领取。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力招标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气象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
联系人:牛斌
电 话: 0951-8402116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19楼
联系人:马双
电 话:0951-5676421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