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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

   日期:2019-05-11     浏览:5    
核心提示:根据穗发改[2017]907号文批准,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现对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R
 

 根据穗发改[2017]907批准,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现对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三、项目概况:为了解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周边房屋的安全程度,在施工前、后的实际安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施工后能明确区分房屋的损坏责任作证据保存依据,需对该工程周边房屋进行施工前、后两次房屋检测鉴定的工作(具体鉴定工作量由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上述工程施工期间周边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以及作为证据保全和界定房屋损坏责任。房屋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等。鉴定房屋数量以现场测定并经项目管理单位确认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鉴定面积暂定为150000平方米。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周边房屋的安全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施工前、后的实际安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施工后能明确区分房屋的损坏责任作证据保存依据。需对该工程周边房屋进行施工前、后两次房屋检测鉴定的工作(具体鉴定工作量由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上述工程施工期间周边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以及作为证据保全和界定房屋损坏责任。房屋结构形式为框架、砖混或砖木等。鉴定房屋数量以现场测定并经项目管理单位确认为准,结算时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鉴定面积暂定为150000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5  11  日至  2019  5 17   16 00   分。

(二)报名时间(含本日):2019 5  13    9 30 分至2019 5 17    16 00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资料费500/份,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4、报名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窗口(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四)报名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五)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备案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须在本投标单位执业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号,联系电话:020-81510461

十、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等媒体上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20-815104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59402

联系人:姚工

电话:020-38480330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太和街2

电话:020-81512250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管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可研批复_13430_1546943612096.pdf

招标人声明.pdf

用地规划许说明.pdf

1.招标公告-152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项目4月26日.doc

2.招标文件-152荔湾区西塱村污水治理工程房屋安全鉴定项目4月26日.doc

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资金证明.pdf

图纸满足要求.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书.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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