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建设职工之家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10日 20:31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13日 09:00至2019年05月17日 17: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5室)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5月23日 14:00至2019年05月23日 14: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6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5月23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6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88615995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炜88538375、陈伟885319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翟霜、马诗勇079188615995 | ||
| 附件: | |||
| 附件1 | 0707采购公告.docx | ||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建设职工之家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建设职工之家
项目编号:JXJM201907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1-886159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炜88538375、陈伟885319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霜、马诗勇079188615995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建设职工之家项目基本概况:机关办公大楼建设职工之家(详见工程量清单)数量:1 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34865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至2019年05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4:00至2019年05月23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6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1-8861599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政策;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以上政策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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