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学校建设工程(一期)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发改【2017】 65号 批准建设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学校建设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8865.27平方米(其中:1号栋教学楼5315.27平方米,地下车库及架空运动场3489.92平方米,大门60.08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 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学校建设工程(一期)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地下车库及架空运动场工程、1号栋教学楼土建工程、学校大门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肆万叁仟伍佰捌拾陆元肆角玖分(¥27543586.4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半 年内连续 6 个月(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同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无法提供安管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版,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打印电子证照(并可通过网上验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9年 5 月 31 日17:00时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5 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 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0室第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35-216349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地 址: 苏仙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3楼310室
联 系 人: 李爱明
电 话: 13975532858
邮政编码:42300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桔园路冯家综合楼五楼
项目组成员: 吴锐 何艳芳
人员证号: 湘建招专证字(吴锐4014号)、(何艳芳4012号)
电 话: 0735-2150706 18817069997(何艳芳)
邮 箱: 86389350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