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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

   日期:2019-05-15     浏览:3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900F08N1817涉及包号:/01公告名称: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项


招标编号0724-1900F08N1817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余明辉 020-

公布日期: 2019-5-15

项目内容:
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院综合楼、感染病科楼、地下室工程及配套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4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其中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51910.5平方米,感染病科楼建筑面积3959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1).住院综合大楼。在现住院楼北面建设,占地3581.89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2层,其中地上20层,地下2层(地下2层为停车场,与感染病科楼和生活区的地下2层停车场连通),总建筑面积约7.44万平方米(地上约5.24万平方米,地下为2.2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4.25亿元,施工期约3-5年。2).感染病科楼。在现住院楼西北侧建一座感染病科楼,占地983.30平方米,建6层(3933.20平方米),其中地上4层,地下2层为停车场,与新住院综合大楼和生活区的地下2层停车场连通;首层为感染病门诊(含发热门诊);2-3层为住院病区,共设40张床位;第4层为办公室、值班室和实验室。预计总投资约3000万元,拟与新住院综合大楼同时开始筹建。工程估算投资额: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4.55亿元(不包医疗设备),估算建安费约3.9233亿元。

2.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4 本招标的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为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造价咨询,包括工程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部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含审核设计概算并协助委托人及工程设计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概算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包括分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清单,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结算条款或特定条款,解答招标疑问,复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复核合同清单价款、复核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偏差以及漏项工程量及价款,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复核进度款的工程量,复核进度款,调研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预算、结算及复核进度款,计算施工定额工期,负责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按委托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及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除此以外,须按《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总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246.85万元。(其中概算审核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08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3.77万元)



2.5承包方式:þ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锁定。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半年,即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企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15日(北京时间)。

5.2本工程无需报名,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实行不记名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mgitc/index.html

6.投标担保金

6.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24:00前(北京时间),且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8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6月10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

7.3.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 话: 0757-88380610

电 话:0757-83160063


传 真:/

传 真: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11445020@qq.com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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