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 ,已由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祁发改基字【2017】23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第二次);
3.建设地点:陶铸路以南、甘泉路以东、龙山路以北、龙山公园以西区域范围内;
4.建设规模: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7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489.56平方米;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846万元,其中:拆旧补偿投资29920万元,新建部分投资3092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6.招标范围: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全过程服务。包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施工过程现场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等配合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棚户区总平面及小区内市政配套设施设计、建筑单体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等所有配套工程的设计(详见设计合同)。
7.设计周期:共计70日历天(不包含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时间),其中:方案设计阶段为10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为40日历天;
8.投标报价上限值:220万元;本费用包含招标范围内设计所有费用,并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施工过程现场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等)的配合费、协调费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等;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2018年11月-2019年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单位须提供设计人员的近6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为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7】第33号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执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4.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祁阳县大井新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第二章前附表3.4.1条。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监督电话 0746-321931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浯溪中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7873381567
招标代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传真): 0731-88889605
邮 箱: 41463136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