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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起步区共同管沟一期建设项目智慧管廊工程设计

   日期:2019-05-16     浏览:3    
核心提示:1.1 1.1.1 工程名称:知识城起步区共同管沟一期建设项目智慧管廊工程设计。1.1.2 工程位置:中新广州知识城
知识城起步区共同管沟一期建设项目智慧管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知识城起步区共同管沟一期建设项目智慧管廊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中新广州知识城

1.1.3  设计范围:KS1综合管廊、KS2综合管廊、KN1-2综合管廊,合计约7.37公里的智慧管廊智能化系统设计及智慧管廊运营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设计,具体如下:

1)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含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与人员定位、电源监控、系统联动等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防火门监控、自动灭火、消防电源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联动等系统)、照明系统、排水控制与报警系统、通风与控制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含温度、湿度、水位、氧气等信号、电源监控、系统联动等子系统)、语音通信系统(含固定语音、无线语音、电源监控、系统联动等子系统)、标识系统等;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智能疏散、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应急管理、管廊日常运营管理等。

2)智慧管廊运营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设计(智慧管廊运营管理中心为地上三层或以下建筑,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含智慧管廊监控中心、设备室、备品备件室、后台管理中心、会议室等提供新建智慧管廊运营管理中心建筑效果图;管廊参观通道(含控制中心地下电缆夹层)和智慧管廊展示段的装修设计。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1.4  专业内容: ■建筑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埔发改函[2018]1343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5200万元(其中智能化系统约4200万元,智慧管廊运营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约1000万元),总投资约65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达到预算深度)、■施工图设计、■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深化图纸审核盖章、■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和指导、■负责办理或配合办理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报建、送审等审批手续。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注: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范围的设计业务,如中标人不具备部分专业资质,需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该部分专业的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或电气 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 )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1.3.1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报名时间为201951600时00分至20195月2023时59分,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号文)执行,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并下浮20%计算,暂定为135.69万元。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计总金额含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年内)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中扣除相应费用

评审排序第15万元

评审排序第22万元;

评审排序第3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3.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除方案设计补偿费外,不另再补偿。

1.4.4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见附录要求。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含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95380

联系人:邓工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91号商业商场A19

1.6.7  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包含在合同价中。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91号商业商场A19

1.7.3 联系人:邓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295380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20

1.8.3 联系人:李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67

1.8.5 传真号码:       /     

1.8.6 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原萝岗)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85

1.9.4 传真号码:     /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展厅二期二楼208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0307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网址:http://zb.gdd.gov.cn

 




附件:
公告5-13挂网版.doc

招标文件5-13挂网版.doc

代理委托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授权委托书.pdf

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穗开电业开展知识城智慧管廊建设事宜的函(穗开投函【2019】12号)2019.2.14.pdf

电子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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