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宣传部烟台农业品牌和展会等宣传推介活动服务单位选定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17日 19:41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5月28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1 | 烟台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展会宣传服务单位选定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0.000000 |
| 2 | 烟台市茶品城市宣传服务单位选定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0.000000 |
| 3 | 烟台市县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推介会及媒体宣传服务单位选定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000000 |
| 4 | 烟台市县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候车亭宣传服务单位选定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0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