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镇金龙村委办公楼、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华镇金龙村委办公楼、停车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龙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龙村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997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围墙、大门,室外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办公用房、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围墙、大门,室外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金华镇金龙村委办公楼、停车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信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91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单位介绍信为报名资料(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名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在贵州信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913室)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0楼1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