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4]59号文件备案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联合厂房及附属设施EPC总承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联合厂房及附属设施EPC总承包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龙冈经济开发区
3、招标范围:对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联合厂房及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目标:合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7.3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7.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工程师。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 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下午14: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邢台县龙冈经济开发区 |
地 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刘强 |
联 系 人: |
韩敬、孙晓亮 |
|
电 话: |
0319-2591523 |
电 话: |
0311-83086907 |
邮 箱: |
39127508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