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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奥科技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日期:2019-05-27     浏览:3    
核心提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奥科技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19】57号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奥科技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195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奥科技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招标单位:赣州中恒江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铝产业园XC0103-04-01地块(赣州经开区江奥路北侧,秋月路东侧);

5、项目规模:用地面积约88703.9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附图),建筑面积约217324.56㎡;

6、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59764.25万元。设计费约315万元(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出图费用占比70%,施工期间驻场配合服务费占比30%);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及设计成果要求

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工程、室内外装修设计(不含二次装修设计)、市政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设计单位。

2、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服务承诺书: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施工关键环节,设计人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设立时间由发包人确定);

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限制其投标的企业不得在本市参与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19527日至2019617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619930(北京时间)

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开区工作站(窗口)(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详见中心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技术标副本 采用 暗标方式 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自高到低排序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有得分相同者,以技术标(方案设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可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排序。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顺序在公示后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中标单位完成该标段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六、方案补偿费用说明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将对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未中标单位的初步设计方案给予补偿,中标人不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除中标单位以外,未中标单位综合得分最高者补偿2万元,其次补偿1万元,其余不补偿;投标人的设计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之后排名和不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投标人不能得到落标补偿费,其投标费用自理。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招标单位:赣州中恒江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洪虎 

联 系 人: 邱丽华               联系电话:0797-8682296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文

联 系 人:   刘莹婷               联系电话: 0797-8387887

 

 

 

 

                               2019527

编辑:ggzy.jian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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