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菏泽智能查验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9日 14:5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智能查验系统软硬件采购 | 1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信用山东平台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提供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两个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8年1月1日(含)后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页打印版加盖单位公章。(7)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71.059200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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