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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技术监督再监督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2019-05-29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645-19ZB032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投电力监督再监督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

招标编号:0645-19ZB0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电力监督再监督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中标人办公地点及招标人火电投资企业现场

2.3实施进度: 在两年内完成所属已投产的9个火电企业,2个水电企业的服务检查工作。

2.4咨询服务方式:技术咨询

2.5招标范围:投标人代表国投电力公司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监督标准、规范、国投电力已发布的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专业管理规定,完成所管理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的再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火电企业技术监督共11项,包括: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励磁、节能、环保、金属、化学、热工、电能质量、汽轮机。

水电企业技术监督共12项,包括:绝缘、电测与热工计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节能、环保、金属(含特种设备)、化学、监控自动化、电能质量、水工(生产运行部分)、水轮机。

服务范围涵盖公司所属的已投产的9个火电企业,2个水电企业。

每年对公司部分企业开展技术监督再监督工作,在两年内完成所有企业的服务检查工作。

     2.6服务期限: 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证书电源工程类(特级);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必须具有至少独立完成两个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和两个200MW及以上水电机组发电厂的技术监督与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盖章签字页、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有十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需要在主要人员简历表进行描述);

3.5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未被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9日20时至2019年6月4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9日9:30时;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sdic.com.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项目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标书5日后在【项目管理】→【购买记录查看】中自行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采购平台通过账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菜单完成CA的绑定。

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eps.sdi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供应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南”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7.6 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凯

联系电话:010-665798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8.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年越,叶洪涛  

座    机:  010-83325325  

手    机:  18601086753   

邮    箱:niany@sdicc.com.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688-6166

备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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