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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御苑房地产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04     浏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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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御苑房地产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龙御苑房地产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2019019号),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浏阳教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采购、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祥龙御苑房地产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安镇安业路北侧、市场路东侧(LZ06-11-01地块)。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0056.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718.77平方米,共8栋;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18752.05平方米,建安造价为3750万元;1#栋建筑面积为6723.19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1000万元;2#栋建筑面积为9348.59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1500万元;3#栋建筑面积为6518.30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1040万元;4#栋建筑面积为7332.57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1170万元;5#栋建筑面积为12568.48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2010万元;6#栋建筑面积为14679.68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2350万元;7#栋建筑面积为14364.85平方米,共16层,建筑高度50米,层高2.9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2300万元;8#栋建筑面积为995.49平方米,共1层,建筑高度6米,层高5.1米,框剪结构,建安造价为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含本项目所有土建、结构、水电、基本装饰、强弱电、消防、园林景观、小区道路、电梯、室外综合管网及附属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等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如发包人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参数或提供方式有要求,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提出。

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但不包含生产工艺所需的施工部分)。

建设主要内容包含:

(1)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内容。

(2)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道路、绿化、路灯、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

(3)以上(1)、(2)内容均不包含生产工艺所需的施工部分。

2.5工 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2.6 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3采购质量要求: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最低配备的要求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的社保证明;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1个设计单位、1个施工企业组成,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6  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6 16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7 4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有)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项目投标人施工部分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8]30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施工部分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9.3设计单位人员和业绩等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本项目行政监管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360136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教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46752264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1-83685838

 

二O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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