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委托,对(重招)燕山分公司分析室搬迁项目实验设施框架协议(WSJ190515A38001QKJTFC)所需中央实验台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燕山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625-3833-7893-B1 2.项目内容:(重招)燕山分公司分析室搬迁项目实验设施框架协议(WSJ190515A38001QKJTFC)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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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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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实验台\850×1000×1700 全钢 | 16.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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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风橱\2350×1000×750 全钢 | 100.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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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验台\850×1000×750 全钢 | 22.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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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央实验台\850×1000×1500 全钢 | 17.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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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风橱\2350×1000×850 全钢 | 20.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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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验台\850×1000×850 全钢 | 53.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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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万向排风罩\1350×1500×375 PP | 59.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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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平台\850×1000×600 大理石 | 4.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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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排风试剂柜\1800×900×500 全钢 | 4.00 | PC | 包1-中央实验台等搬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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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7月30日、北京燕山物流东库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应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10年及以上实验室配套设施(通风柜、实验台等)生产经验证明(附销售合同不少于10份及增值税发票),每份合同中必须包括通风柜、实验台等设施,且所提供的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必须取得HSE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产品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应有良好口碑,必须提供不少于两份的用户评价(内容必须针对实验室通风柜,实验台类设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承诺现场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1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资质;安装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备工作经验(提供安装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附上述人员与该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通风柜实验台配套应用的插座、开关等配电组件,网络接口等组件,五金件等,必须为用户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见技术附件),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分别注明。 7.中标厂家,不得转包,质保期三年(提供书面保证)。 8.接到中标通知后 ,30日内具备供货条件;物资到达现场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使用条件。并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必须具备快速售后服务响应能力,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并提供书面承诺。 10.通风柜实验台台面必须为厚度不小于19毫米黑色实芯理化板,必须提供台面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12.不接受预付款。依据框架协议下每笔订单付款,甲方支付电汇或承兑汇票,每笔订单中所有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6日8:00时至2019年6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6月27日09:00时前与赵天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孙明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一)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二)综合法:最终得分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按“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2018年)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原则执行 (三)资格要求中与招标技术文件有关的问题请咨询技术联系人 (四)评标办法中:投标资格文件的否决条款‘投标人并非仪器主机生产商也未提供生产商的授权文件’不适用。本标段不接受流通商和代理商。。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用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开票并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2)保证金必须用公司账户支付,优先在线支付,可以使用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 3)以下情形,有任何一项与其他投标人相同的,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本标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MAC地址、技术标上传MAC地址、商务标上传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 4)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商请自行到系统上下载电子发票,系统上的下载链接有效期3天,失效后请到购买标书时填写的联系人邮箱中下载电子发票。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人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递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澄清问题最晚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以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4)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掌握开标信息 (五)特别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本次投标请投标人按照13%的税率计算投标报价。开标时,如商务报价中未进行明确标识,均按照13%税率认定投标价格。。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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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赵天宇 | ||||||||
电 话: | 010-59963361(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zhaoty@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孙明新 | ||||||||
电 话: | 69343751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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