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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酃湖公园水环境生态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日期:2019-06-10     浏览:1    
核心提示:衡阳市酃湖公园水环境生态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衡阳市酃湖公园及片区基础设施项

衡阳市酃湖公园水环境生态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衡阳市酃湖公园及片区基础设施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审[2016]39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衡阳市酃湖公园水环境生态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衡阳市酃湖公园水环境生态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1.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1.1.3.建设规模: 公园景观主湖体,治理水域面积547030㎡,投资估算金额为20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的金额为准)

1.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5.计划工期:总工期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采购、安装、施工工期5个月)

1.1.6.质量要求:按行业标准验收、维护。

设计质量标准:按投资估算金额为2000万元进行限额设计(最终以财政评审的金额为准),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要求。

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实施后水环境水质主要富营养指标(总磷、氨氮、溶解氧、CODMn)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1.1.7. 维护要求:治理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1年为项目维护期,通过对公园水环境的维护管理,保证在每季度的考核中,湖水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限值,透明度均稳定超过1.5M或清澈见底。

1.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公园景观主湖体,治理水域面积547030㎡。浅水区水深0.5M,深水区约2.5M,水底存在淤泥,湖底已覆土,大部分覆土为黄色土。通过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水环境,实现水质生态净化与保持,同时恢复沉水植物系统,水生动物系统、水面景观系统,完善生态链,完成湖体水质净化及景观提升,促进公园内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需求书)、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5月)社保证明原件或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密码及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结果复印件],且无在建工程。

2.7、投标人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文件》(2012年版)中“综合评估法”规定执行。

6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610日至2019年6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在开标会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885771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粤新路12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163880883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734-3121200       13873425973

传    真:0734-3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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