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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19-06-10     浏览:1    
核心提示: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一、招标条件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常宁

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社【2018】7号文和常发改社【2018】19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2.3项目概况:新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3654.4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校园大门及供电、给排水、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676.6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 6  10日至2019 6 14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中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得擅自变更,若须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拒绝其投标并按违约处理。

7.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账作废标处理。

7.4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5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并及时下载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公室。

监督电话:0734-286668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板桥镇中心小学

地  址:常宁市板桥镇太星阳村

联系人:帅先生            联系电话:150747209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达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号安麒广场雁城世家306

     人:张女士             话:1821603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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