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设计标(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见附表1 《设计标(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设计标(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见附表2 《设计标(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施工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见附表3《施工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权重分配:
总分=设计分【设计商务文件(20%)+设计技术文件(80%)】(权重10%)+施工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分(权重60%)】(权重9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附表8:《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2(1)
设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综合实力等
见附表4 《设计标—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方案设计
见附表5 《设计标—技术部分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2.2.2(2)
施工标详审查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综合实力等。
见附表6《施工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2.2.2(3)
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见附表8:《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关于联合体投标人评标的相关规定: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并通过本章第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2.1.2
2.1.3
2.1.4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2.2.2
(1)设计标(商务部分)投标文件
(
(
(
3. 评标程序
3.1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评审(由勘察设计标评委组负责)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1.10
3.2施工标投标文件评审(由施工标评委组负责)
3.2.1
3.2.2
3.2.3
3.3经济标投标文件评审(由施工标评委组负责)
3.3.1
3.3.2
以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包括设计标(技术部分)投标文件、设计标(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施工标投标文件和经济标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在位于
3.4评审汇总(由施工标评委组负责)
3.4.1
3.4.2
3.4.3
3.4.3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3.5.2
3.5.3
3.5.4
3.6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
4. 评标表格
见后附。
附表1
| 序号 | 设计方案编号 审查项目 | | | |
| 1 | 发现投标人在设计标(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 | | | |
| 2 | 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 | |
| 3 | 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 | |
| 4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
| 5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是/否) | | | |
附表2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单位 | ||
| | | | ||
| 1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设计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不一致; | | | |
| 2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 | | |
| 3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印章或签署的; | | | |
| 4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 | |
| 5 |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 |
附表3: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单位 | ||
| | | | ||
| 1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不一致; | | | |
| 2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 | | |
| 3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印章或签署的; | | | |
| 4 |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投标保证金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的; | | | |
| 5 |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期承诺书的; | | | |
| 6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 | |
| 7 |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 |
附表4: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项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综合实力及设计人员配备 | 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 | 70 | 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 (1)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五个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限1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0分,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5分,最多得50分,同一人员按最高级别职称计算,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设计负责人,且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中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以上专业设计负责人职务。 (2)上述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加3分,最多得15分。 (3)主要设计成员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4)本项最多得70分。 |
| 企业设计业绩获奖 | 30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时间为准),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公建或住宅与住宅小区)类”奖项的得30分。 | ||
| 2 | 合计 | | 100 | |
附表5: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 1 | 建筑方案设计(100分) | ||
| 1.1 | 概念及总体布置 | 20 | 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当地相关规定,满足经济技术指标。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体现业主的诉求。充分考虑“统一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提供开放空间,公共交流空间,提升对城市的贡献。控制成本,建筑体型简洁,场地竖向设计及土方平衡最小化。总平面图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 优得【20.0~10.0】分,良得【10.0~5.0】分,一般得【5.0~0】分。 |
| 1.2 | 景观及交通 | 20 | 满足各种使用功能的车流、人行动线合理流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建筑景观与城市的关系。能结合与呼应规划建筑形态、形式简洁、清晰视线效果良好,有足够的可参与开放空间与立体绿化。 优得【20.0~10.0】分,良得【10.0~5.0】分,一般得【5.0~0】分。 |
| 1.3 | 使用功能 | 20 | 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采光通风好,空气流通,朝向和开窗合理,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 优得【20.0~10.0】分,良得【10.0~5.0】分,一般得【5.0~0】分。 |
| 1.4 | 建筑新技术应用 | 30 | 如何保证利用全BIM技术解决过程设计问题,减少错漏碰缺,提高设计质量;利用BIM模型进行性能化分析,为绿色建筑及设计选型等提供决策依据;如何应用BIM对项目进行过程管控,保证图模一致;制定详细的项目BIM标准,保证设计模型能传递至施工运维阶段进行深化应用。 优得【30.0~20.0】分,良得【20.0~10.0】分,一般得【10.0~0】分。 |
| 1.5 | 绿色节能 | 10 | 加强建筑物周围的绿化,种植遮阴效果好的乔木,广植草地、花木。在节能方面,要充分考虑各单体建筑和内部布局空间节约运营能源,利用节能材料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以达到水、电、气节约。 优得【10.0~7.0】分,良得【7.0~3.0】分,一般得【3.0~0】分。 |
| | 合计 | 100 | |
附表6:
| 分部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4分) | 施工布置 | 8 | 针对项目特点及项目今后各地块的施工需要,根据施工平面布置的布置的科学合理性及有效性。优得【8.0~5.0】分,良得【5.0~3.0】分,一般得【3.0~1.0】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7 |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工期、进度计划与措施 | 7 | 针对项目特点及建设单位的工期建设目标,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得当,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目标。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7 | 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项目的特点,有完善的质量目标保证措施且措施有效、得当。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安全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7 | 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目标、项目的特点,有完善的安全目标保证措施且措施有效、得当。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实名制管理方案 | 7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实名制管理办法,且实名制管理方案制定得当、措施得体。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 | 7 | 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劳动力投入 | 7 | 有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大于或等于400人。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BIM技术的运用 | 7 | 提出的BIM技术相关新工艺新技术方案明确、具体、可行。优得【7.0~4.0】分,良得【4.0~2.0】分,一般得【2.0~0】分。 | ||
| 2 | 二、企业综合实力(36分) | 财务指标 | 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含)以上得3分,20亿元(含)~30亿元(不含)得2分,10亿元(含)~20亿元(不含)得1分,10亿元(不含)以下不得分。 注:金额指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为准,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9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全国质量管理奖)”称号的得 9分; 获得过省级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奖(质量管理奖)”称号的得 6分; 获得过市级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奖(质量管理奖)”称号的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9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算;获奖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以子分公司名义获奖不作计算,本项最高得9分。 | ||
| 工程奖项 | 6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9项及以上的,得6分; 2、获得6个及以上的,得3分; 3、获得3个及以上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 注: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及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2、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
| 类似工程业绩 | 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具有3个或以上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具有7个或以上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具有10个或以上符合要求的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算;中标金额已中标通知书为准,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 ||
|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能力 | 5 | 1、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或“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得2.5分。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曾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得2.5分。 注:1、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或“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如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及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3、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曾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需提供(如有):项目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及能反映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验收资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
| 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或“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得3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如有)、“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或“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证书(如有)、近6个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时间为准。 | |||
| 5 |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 派项目结构专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名或以上得1分,1名得0.5分,本小项最高1分。 ②拟派项目岩土工程专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证”(岩土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0.5分。 ③拟派项目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给水排水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0.5分。 ④拟派项目暖通空调工程专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暖通空调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小项最高0.5分。 ⑤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本小项最高0.5分; 注:以上拟投入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员工,需同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职称书、提供近6个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只计算一次最高的得分项。 | |||
| 合计 | 100 | |
附表7:
|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 | | | | |
| 1. |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或盖章的; | | | | | | |
| 2.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 | | | |
| 3. | 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设计费报价未按规定填报或高于设计费控制价的,或勘察费报价未按规定填报或高于勘察费控制价,或施工费报价高于施工费控制价的; | | | | | | |
| 4. |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的); | | | | | |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 | | |
| 6.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为准); | | | | | | |
| 7.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 |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 | | | | |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 | | | | |
| 投标总报价PT(元) | | | | | | | | | | | | |
| 计算参考数据 | 评标参考价(PC): | |||||||||||
| 偏差((PT-PC)/PC)(%) | | | | | | | | | | | | |
| 减分(A) | | | | | | | | | | | | |
| 得分(I=100-A)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