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红卫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汝城县红卫桥危桥改造工程经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9] 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汝城县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拆除80m×8.5m旧桥,重建66.04m×10.5m新桥。
2.2 施工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2.3 招标范围:汝城县红卫桥危桥改造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叁拾万零捌佰伍拾贰元整(¥4300852.00 元)。
2.5 本项目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且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持有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 B 类),具有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3 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6 月 17 日09:00时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招标文件费400元/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5.1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5.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 07 月 0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 九 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开标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5-8268388)、汝城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35--8223636)。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汝城县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6705188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
联 系 人:李杰夫、朱楚林、刘海燕
电 话: 0735-2869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