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施工企业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GC2019-1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施工企业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LHLYGC2019-1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偃师市翟镇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项目位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以东、东风新能源以西,工业大道以南、古城快速路以北,宅基地采用豫西风格民居进行建设,另配套建设一座六班制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一期工程占地约290亩,总建筑面积为152737.35㎡,一标段建筑面积为70033.52㎡; 一标段施工范围包括: ① A区六层电梯楼房5#、6#、7#、8#、9#、10#; ② B区民房2#、3#、4#、6#、7#; ③ D区民房1#至18#; ④ 六班制幼儿园,公共物业用房; 上述建筑范围内的室外配套管网与道路。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施工企业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施工企业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次)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翟镇镇委托,现就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企业(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施工企业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次)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9】035-1号
2.3 审批编号:偃政采【2019】100号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翟镇镇
2.5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金额:企业自筹、一标段为129522920元;
2.6 项目概况:二里头遗址公园安置区项目位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以东、东风新能源以西,工业大道以南、古城快速路以北,宅基地采用豫西风格民居进行建设,另配套建设一座六班制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一期工程占地约290亩,总建筑面积为152737.35㎡,一标段建筑面积为70033.52㎡;
一标段施工范围包括:
① A区六层电梯楼房5#、6#、7#、8#、9#、10#;
② B区民房2#、3#、4#、6#、7#;
③ D区民房1#至18#;
④ 六班制幼儿园,公共物业用房;
上述建筑范围内的室外配套管网与道路。
2.7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8 工 期:300日历天
2.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0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预算员、资料员)具有上岗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加盖社保部门章)。
6、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8、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翟镇镇
地 址:偃师市翟镇镇行政路64号
联系人:郭俊宏 电 话:0379-67453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系人:陈熠晗 电 话:0379-62220309
邮 箱:hnlhlyfgs@163.com
2019年6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翟镇镇
地址:偃师市翟镇镇行政路64号
联系人:郭俊宏
电话:0379-67453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系人:陈熠晗
电话:0379-6222309
电子邮件:186387788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