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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24     浏览:1    
核心提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C199554D)招标项目所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54D)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199554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自立街395号独院,占地7538平方米(工业用地),总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6月2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54D

1.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自立街395号独院,占地7538平方米(工业用地),总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三层1000平方米;厂房3000平方米(下悬高5米,无天车);库房1000平方米。配备1000KVA变压器,2.8立方米/分钟空压机,集中供暖,产权证齐全。

2.3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自立街395号。

2.4租赁期限:3年以上长期整体租赁

2.5交租方式:上档租,季度结算

2.6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要求:(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格局和结构,如有破损、缺失应照价赔偿。如添建临时建筑物等,必须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后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方应提前3个月对所添建的装饰、隔断、临时建筑物、电网、设施等由承租方自行处置或与下一承租方自行商议处置办法,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期满后,承租方没有按时处置其添建的装饰,隔断,临时建筑物、电网、设施等,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所有权利,出租方在期满后进行处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自用自维,包括厂房结构性构件、厂房附属设施等,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不得造成破坏。(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防火工作,如出现火灾,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出租房经济损失。(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建筑物设定抵押、质押等,如发生上述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2.7使用保证金:(1)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后,应由承租方交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保证在租赁期内对承租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妥善使用,如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2)承租方到期后,如不再续约,对使用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未造成损坏,出租方则在租赁期满后七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房屋使用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租的建筑物,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有损形象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3.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含各种经济及其他纠纷)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0日到2019年6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不允许任何单位对本次招标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

联系人:郑黎

电话:0431-8577289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杜仲秋、刘爽

电话:0431-81127626

电子邮件:duzhongqiu@cntcitc.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1399号

联系人:郑黎

电话:0431-85772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杜仲秋

电话:0431-81127626

电子邮件:duzhongqiu@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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