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发改投【2019】20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道办事处 现对增城区文化体育创意园灯饰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文化体育创意园灯饰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增城区增江街沿江东三路15号,前身是增城老糖纸厂。本次设计施工范围为增城区文化体育创意园一期区域,包括增江大道西侧、沿江东路东侧、新桥路北侧、北至白教堂区域,旨在通过灯饰亮化的提升建设打造集科技性、观赏性、艺术性、功能性、互动性、环保节能为一体的文创灯光;对原有建筑灯光的梳理,使天际线部分的夜景灯光更整体、更统一、更好的展示园区夜景建筑边界和层次;建筑立面部分的景观性照明、功能性照明则根据不同建筑结构进行优化,使不同的建筑具有不同的夜间视觉个性,使游客步步是景、移步换景;重要节点区域如沿江广场、壁画、烟囱等着重突出灯光的设计和构成,体现科技的、交互的、艺术的、创意的光环境。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等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计后服务、工程施工、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发包人办理结(决)算审计;设置独立的照明控制系统;本项目实施内容的照明工程设施的质保期内的养护维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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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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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等。
3、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3004.57万元,预计发包价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 7 月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2. 开标时间:2019年 8 月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报名前,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
2.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 投标担保及招标文件费:
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招标文件费:每份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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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总承包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的人员须具备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5、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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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门户网站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五、本设计施工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手续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作为招标控制价。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1716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其它
3.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
3.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2019 年 7 月 5 日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区文化体育创意园灯饰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
(
(
(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附件二:
投标项目名称:
致:
地址:
分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等。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