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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8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由津市市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由津市市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

2.2工程地点:津市市境内

2.3项目概况拟对已建一期0.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术改造,并扩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18个月(未含4年运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2.5.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评审;

2.5.2 PPP项目咨询服务及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2.5.3 实施项目管理服务;

2.5.4 编制项目预算;

2.5.5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绩效考核管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下列资质及相应资格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 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单位(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 入围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咨询机构库(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机构库信息公开网页截图);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拟任PPP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证

拟任预算审核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3.1.7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7  9 2019 7  13 17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律现金支付。

4.3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 7  31  13  30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7  31  13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736-422136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德市津市市龙岗路1号

联 系 人:潘小平

电    话:1351736061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章锦锋

电    话:0736-325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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