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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张化渣场风险管控项目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发改发[2019]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改发[2019]1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520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道高硐社区张家坝内。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管控工程红线内面积约528300平方米,垂直阻隔系统面积约8700平方米,管控场地面积约49600平方米,覆盖阻隔面积约55000平方米,其中覆盖系统包括“堆体整形、导气层、防渗层、雨水导排层、覆土和播撒草籽(简易绿化)”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EPC总承包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80日历天,施工工期2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牵头单位提供),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个独立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或控股或参股子公司不得组建联合体,也不得以各自名义与其他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投标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本项目由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上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中相同专业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3)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1日0 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7月15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小门,联系电话0813-8213509)。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自贡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凤凰路109号凤鸣苑1栋(安置房6栋)1-1-1邮 编:643000联 系 人:郑女士电 话:0813-2204559传 真:0813-2204559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邮 编:610000联 系 人:周先生电 话:028-86669985传 真:028-86669985 2019年7月 相关资料下载: (定稿上网)自贡市张化渣场风险管控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7.9.doc.p7s附件: 自贡市张化渣场EPC公告.zipscggz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