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活动中心工程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

日期: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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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外商活动中心工程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1.1.2 规划位置: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外商活动中心工程改造项目地块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1.1.2 规划位置: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地段,水星水库旁。1.1.3 规划范围: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地段,总面积为9.33万平方米。1.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1.5 招标范围: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1.1.6 招标控制价:186.6万元。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2.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1.2.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2.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1.2.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1.2.7 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签订了《投标人声明》。1.2.8 关于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人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其它投标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1.3 招标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时间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 7 月 11 日至2019年 7 月 17 日23时59分。1.3.2 从发布招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1.3.3 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 12 日9时30分至2019年 7 月 18 日16时00分,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3 号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4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3.3.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3.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1.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4.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8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1.4.2 开标时间:2019年8 月13 日10时00分。 1.5 服务期1.5.1 期限:至项目通过审批结束为止。 1.6 其他事项1.6.1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1.6.2 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完成。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由代理机构收取)。1.6.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1.7.1 名称:广州凯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2邮政编码、地址:510660、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162号创意大厦B1座8楼1.7.3 联系人:叶先生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20531611.7.5 传真号码:020-32051492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1.8.1 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二街7号宏达建投大厦1.8.3 联系人:温先生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562291-8313、186648242901.8.5 传真号码:020-852508901.8.6 电子邮箱:zb87562291@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4层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 \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网址: \
附件1
normal 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投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如下的任何一种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均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