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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投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设备和存货处置

   日期:2019-07-12     浏览:0    
核心提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工投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设备和存货处置项目,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评估明细表》仅作为参考,部分设备或零部件可能缺失,无法完整交付。 2、本次转让标的物按资产的实际现状整体进行转让,不进行分拆及单项资产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对照清单实地确认数量、范围,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网站上办理报名事宜。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4、成功受让后,若实际交割的资产实物数量与《评估明细表》)所列资产的实物数量、规格尺寸、重量等有误差,则以现场看货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为准,且不影响本次交易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搬迁、运输、清场安全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其条款。受让成功后,应按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标的物搬离、装卸、运输的责任及清场工作。 6、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划定区域内地面上堆放的有标识的闲置资产,不包括无本次拍卖处理标识的房屋、在位设备设施,若受让方违规进行拆卸或损毁,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设备搬运、垃圾清理、运输及管理费用自理,自行承担搬运及垃圾清理等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8、为确保受让方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完整、安全地搬离、运输、清场本批闲置物资,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搬迁、运输、清场安全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交易标的物搬离、运输、清场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9、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川盛和资评报[2019]第001号)和《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搬迁、运输、清场安全协议》。 10、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1、本次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给受让方出具交易价款普通发票。 12、产权交接事项 (1)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搬离、运输、清场安全协议》生效且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自费将交易标的全部从转让方仓库中搬离,否则受让方应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搬离、运输、清场安全协议》生效且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拆除、搬迁、清场工作。若受让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拆除、拆迁、清场工作,且逾期时间超过5天,受让方工作人员必须在到期之日起的第六日全部自动离场,受让方所有的作业机具设备必须全部撤离,受让方购得但未拆除、搬迁或运离现场的资产均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 (3)受让方自行拆除、装运过程中必须采取积极的安全、消防、交通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拆卸、装运施工的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 (4)严禁受让方施工人员与转让方现场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交谈询问、攀亲结友,不得擅自进入除C2、A4厂房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必须接受转让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5)施工现场涉及绿化问题时,保证与转让方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采取适当措施后方能施工。 (6)受让方车辆必须按照受让方指定的路线在园区内运行,不得随意停留和擅自进入其它区域,园区内运输车辆限高4.5m,限速5km/小时。 (7)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C2、A4厂房内地面上堆放的闲置物资,不包括其他无处置标识的设备、厂房、厂房的配套设备设施及管道,若受让方违规进行拆除或损毁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受让方负责标的及各种废弃物或残渣的清理、运输、拆除、装卸、处置的责任,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受让方应告知转让方建渣出厂后的存放地点。 (9)受让方需知晓并认可,拆除、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吊装费、切割费、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原材料处置费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或施工中涉及使用转让方的资源(如:水、电、气等),费用应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另行协议后,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13、看货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18908211077  看货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白云路789号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sc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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