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9)工程 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以 鹿行审【2019】36号 批准建设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
2.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1个标段,本标段为:
第五标段:商贸城1#、商贸城2#,合同价估算:4719502.44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工期: 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渠道查询)。
3.4本项目共11个标段,投标人仅能选择1个标段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09时00分-2019年08月19日09时00,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匿名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8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 http://hebeibidding.com//中的“办事指南”,办理咨询电话:400-789-8055/8058】,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泉区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口东北角)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联 系 人:杜磊
电 话:0311-82012575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联 系 人:白容
电 话:0311-67668892
传 真:0311-67668892
备注: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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