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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巷道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巷道工程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9】130号与吴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巷道工程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发【2019130与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19】113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交审发【2019】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

2.2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15.961公里,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拟建项目按照等外路设计,车辆设计速度10km/h,本次设计路基路面宽度以现状旧路宽度为标准,进行硬化处理,设计路基宽度最窄为2.0m,最宽为7.0m,路面两侧设置了0.5m土路肩,同时采用砂砾加铺。路面结构为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级配砾底基层。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巷道工程(1-48号)约5.701公里等相关建设内容。 二标段: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巷道工程(49-121号)约5.671公里等相关建设内容。

2.5 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3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2018年度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19年3月22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公路土建)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 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上传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若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4.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石嘴山市办理地点: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固原市办理地点:固原市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信息科;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相关费用请自理。 4.3凡报名审核通过者,请于2019年8月1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8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待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及获取招标文件证明,在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公寓四楼)领取其他相关资料。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      地    址:同心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公寓四楼 邮    编:7513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 勉彦华               联 系 人:史文超                          电   话: 0953-8612711          电   话:17395073014                          2019年8月1日

编辑nxggz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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