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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通知书2
(犍为县大兴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工程)
至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1投标有效期:0”,更正内容为:“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8月13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8月14日09时30分;
4、针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本工程工期为540天,根据相关规定项目施工工期超过365天应进行材料调整”现回复如下: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项目施工合同: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按合同文件执行。
5、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