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雁门路-车站大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YJS1908011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雁门路-车站大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一期)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鳌批【2018】26号、鳌政函【2019】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改造东起车站大道,西至雁门路,全长1950米,包括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和亮化,总改造面积86334.94平方米;本次招标为兴鳌中路立面改造明珠广场段,共计6幢房屋,分别为14栋、15栋、18栋、19栋、20栋、21栋(具体详见施工图),立面面积9386平方米,投资金额1008.18万元,招标范围为沿街建筑外墙面、店招、空调外机改造以及其他细节改造装修等(以施工图为准),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_8月_2_日至_2019__年__8_月_23_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9年 8月2日至2019年8月23日09_时_30分。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_年_8_月23日09_时_30分,本工程启用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www.pyztb.com)指定位置上上传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用光盘递交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应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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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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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鳌江镇塘古南路99号 |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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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先生 |
联系人: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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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58966920 |
电话:13868571921 |
2019年_8月_2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