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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慈溪 财政局 批准,现就 慈溪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 CBNB-20196140G(重)(CXZFCG[2019]33028234145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 采购方式 、用途 : 公开招标 、自用 四、公告期限: 201 9 年 08 月 02 日 -201 9 年 08 月 09 日 五、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投标 。 3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 9 年 08 月 02 日至 201 9 年 08 月 09 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2投标人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 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登入下列网站查看: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1519947.html。 2.3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供应商于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7000.00 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 19 年 08 月 26 日 14 : 3 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 科技 支行,银行账号: 31010122000005488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李娜 0574-88090098 传真: 0574- 87425386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如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 标项 )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 标项 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 标项 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 9 年 08 月 26 日 14 :3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1 . 开标时间: 201 9 年 08 月 26 日 14 :30 (北京时间)。 2 . 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慈溪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黄科 联系电话: 0574-63976627 联系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开发大道 1835号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近娜、王莹巧、朱贤东、张嘉城、周旭坤 联系电话: 0574-87425371 传真: 0574-874253 7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 诉受理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9921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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