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太平镇高石社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太平镇高石社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已由《关于邹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城市太平镇高石村社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邹太政经发[2017] JCSS0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太平镇。
2.2招标范围:邹城市太平镇高石社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共 10 部乘客电梯(无障碍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梯号 |
名称 |
速度m/s |
载重kg |
层站 |
数量 |
质保期 |
L1-4 |
无障碍电梯 |
1.75 |
1000 |
19 |
4 |
2年 |
L5-8 |
消防电梯 |
1.75 |
1000 |
19 |
4 |
2年 |
L9-11 |
无障碍电梯 |
1.5 |
800 |
12 |
2 |
2年 |
工期: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 60 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供货能力并能独立完成安装、调试、维保服务等工作的电梯制造商(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且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且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同一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单位的委托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 2 日—2019年 8 月 12 日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
4.4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太平镇驻地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18号3号楼601
邮 编:273511 邮 编: 250101
联系人: 肖主任 联 系 人: 孙培泰
电 话:14753777389 电 话:1350537291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53588568@qq.com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8.重要说明
8.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8.2各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8.3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和网上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8.5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