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衡阳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阳光城营销代理机构选定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江·阳光城营销代理机构选定公开招标项目
建设地点:衡阳市。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3917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918平方米,总户数为420户。项目总金额约为1.5亿元。具体以户型图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营销推广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其中:营销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营销策划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现场包装方案、整体宣传推广策略、销售策略、相关宣传资料.
销售案场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处装修、售楼处租赁、家具及工器具购置、景观体验区施工沙盘制作以及和营销策划推广相关的全部工作等。
销售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现场管理、资料管理、销售相关的配套服务)以及和销售代理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销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名单或黑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挂网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下载信用报告);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
(1)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下载信用报告。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准备1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2、到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二单元1303元)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09:3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衡阳分行
帐 号:8111 6010 1230 0283 725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17:00(含),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龙江·阳光城营销代理机构选定公开招标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8857718。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158747398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2单元1303室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734-819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