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5日 20:48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博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3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长荣0591-870875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博艺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3,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 ||
| 附件: | |||
| 附件1 | 推荐清单.doc |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0]ZXFZ[TP]201901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ZXFZ[TP]2019011
项目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方式: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长荣0591-8708754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博艺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3,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 1、项目名称: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 2、项目编号: | [3500]ZXFZ[TP]2019011 |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
| 项目负责人: | 张长荣 |
| 联系电话: | 张长荣0591-87087543 |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
| 经办人: | 张博艺 |
| 联系电话: | 张博艺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3,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
| 5、采购公告日期: | 2019-07-29 |
|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 2019-08-05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北京瑞源文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盖章,授权无效,资格性审查未通过,按无效文件处理。故本项目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
| 8、成交情况:/ | |
| 9、收费金额:0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 ,(100,500)万元1.1% ,(500,1000)万元0.8% ,(1000,5000)万元0.5%;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 |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
| 11、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
| 采购人代表: | 张长荣 (包1),郑启锋 (包1) |
| 评审专家: | 丁卓群,凌峰,陈鸿鸣,赵时敏,郑华 |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5日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9年08月05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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