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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棚户区配套路网改造工程(兴隆镇商贸街)招标

   日期:2019-08-06     浏览:7    
核心提示:巴彦县棚户区配套路网改造工程(兴隆镇商贸街)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0112G1900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巴彦县
巴彦县棚户区配套路网改造工程(兴隆镇商贸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12G19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棚户区配套路网改造工程(兴隆镇商贸街)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2019年棚户区配套路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19】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建设单位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棚户区配套路网改造工程(兴隆镇商贸街);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
2.3建设规模:白色路面全长1361.9米,宽9米,机动车道13235平方米,人行道1793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9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01日,共计36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40.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要求: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证企相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19年06月至2019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对"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则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 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广联达电子招标工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后上传至平台,并将制作后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于开评标时带到开评标场所。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51-55515583)。下载时间为2019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并且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登记时间需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文件时间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操作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建造师)须于2019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密封后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正式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及资格证明原件,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巴彦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1-57522242
招 标 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巴彦县
联 系 人:类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522402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29层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1-51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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