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2019-2020供暖季供热委托运行、检修及维护服务
合同编号:LZRDSC-FY(2019)第17号(总17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2019-2020供暖季供热委托运行、检修及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供热范围为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北区域,供热设施包含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北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及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系统等。其中,供热热源包括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输煤系统、水处理系统、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等,本年度供热热力站16座(供热期间热力站座数可能有变化,但合同服务期间总价不做调整)。
1.2 招标范围
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所属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辅机设备(含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输煤系统等)运行、检修、维护及抢修,二级管网配合服务工作。
1.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2.1.1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系统的运行,热用户供热服务。
1.2.1.2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系统的检修、维护保养工作(检修、维护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1.2.1.3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系统的事故性抢修工作(抢修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1.2.1.4合同到期时,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附属系统投标人零缺陷交付招标人。
1.2.2 服务期限:自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5月10日。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对主要人员的要求:
1.4.3.1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应具有至少5年29MW及以上燃煤锅炉及其辅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经验。
1.4.3.2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本专业至少5年29MW及以上燃煤锅炉及其辅机设备运行或维护经验。
1.4.3.3各专业班长:具有至少3年29MW及以上燃煤锅炉及辅机设备运行或维护经验。
1.4.3.4 各专业值班员:具有至少2年29MW及以上燃煤锅炉及辅机设备运行或维护经验。
1.4.3.5专职安全员:具有至少2年29MW及以上燃煤锅炉及辅机设备运行或维护经验,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1.4.3.6 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供热准备期(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9日,共10天):
项目经理1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和检修各一人)2人,专职安全员1人,班长3人,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辅机设备(含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输煤系统等)运行人员30人(含:锅炉和脱硝值班员9人,脱硫除尘值班员9人,除渣、出灰及上煤值班员6人,管网及热力站值班员6人),检修维护人员8人,装载机司机2人,化验员2人,专职保洁人员2人,共计51人。
2019年9月20日要求人员进场,熟悉系统设备。10月10日要求上述人员全部进场,开展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供热期(自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4月10日,共174天):
项目经理1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和检修各一人)2人,专职安全员1人,班长3人,2×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辅机设备(含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输煤系统等)运行人员30人(含:锅炉和脱硝值班员9人,脱硫除尘值班员9人,除渣、出灰及上煤值班员6人,管网及热力站值班员6人),检修维护人员8人,装载机司机2人,化验员2人,专职保洁人员2人,共计51人。
(3)停暖消缺期(自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5月10日,共30天):
管理人员: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管理人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检修人员及运行配合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所有人员年龄均不大于50周岁,且国家及行业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相关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在人员最低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增加相应岗位设置,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求。
1.5 业绩
投标人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29MW及以上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布袋除尘系统、配套管网、热力站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6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12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各投标人于2019年8月14日14:00时在甘肃省兰州新区3号热源厂(纬三十四路东端)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8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传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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