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急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采购人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开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急需业务装备采购。
2.2比选范围:业务资料查询笔记本、服务器、执法记录仪、打印机、装订机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采购数量: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企业。相关的经营范围,符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若申请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注册并登录“E招冀成”的投标系统(http://www.hebeibidding.com),完善注册信息并办理CA锁后,网上进行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下载时间为: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8日
4.2注册、信息审核详情及CA锁办理流程请参看“E招冀成”申请人操作流程:http://hebeibidding.com/TPFront/czlc/#link2。
4.3比选文件费每套5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邮购费50元(如需邮购纸质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时间:2019年8月15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比选地点:河北省招标集团雄安新区分公司第一会议室(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130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电力招标采购网”、E招冀成网站。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比选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台西路107号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071700 邮编:050081
联系人:甄洪达 联系人:张军芳
电话:0312- 66872876 电话:18832277088
传真: 传真:0312-555627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zbjt88@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账号:63712010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