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商品有机肥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依据抚州市资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溪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ZJHY-ZX-JT-2019-006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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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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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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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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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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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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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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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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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版本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1月份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1月份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免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且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特别提醒:竞谈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做入竞谈响应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4、投标保证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元),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商品有机肥)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在资溪县网站(http://www.zixi.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电子采购文件。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9年 8 月 15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为。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 已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且缴纳了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竞谈,应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竞谈。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竞争性谈判,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竞谈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资溪县农业农村局
详细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
联系人: 周荣
联系电话:15979556470
资溪县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57900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资溪县水印江南商业街3号
联 系 人:龚女士
电 话:13340191156
电子函件:575990505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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