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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路桥首府国际3-11地块(第二期)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7     浏览:0    
核心提示:邵阳市路桥首府国际3-11地块(第二期)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邵阳市路桥首府国际3-11地

邵阳市路桥首府国际3-11地块(第二期)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路桥首府国际3-11地块(第二期)工程EPC项目已由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发改投[2016]3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邵阳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市路桥首府国际3-11地块(第二期)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邵阳市双清区新华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05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302.3㎡,地下建筑面积31240㎡。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0956.6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971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23.37万元(其中设计费用约135万元),预备费约521.74万元。

2.4工期要求:总计:72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6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

2.7.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7.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3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设计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项目中任职,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项要求。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5.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及邵建发[2019]25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8 7 日至2019 年 8 12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8 7 日至2019 8 12 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记名的方式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邵州路路桥花苑31单元1002) 领取技术暗标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6.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技术暗标资料400元/本,其他资料600元,售后不退,在领取技术暗标资料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5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9 10 09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522653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3 6589 9699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铜铃西路3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39-5183882

地  址:邵阳市邵州路路桥花苑31单元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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