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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9年无源波分系统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7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9年无源波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90A6CX),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9年无源波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90A6CX),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9年无源波分系统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无源波分及光模块采购

标段号

规格

说明

单位

含税最高价(RMB¥)

预估采购数量

1

25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 25G 1:6

光路衰耗达到13.8db时点对点传输3路速率为24.33Gbps的业务

4620

8990

1U机框

可安装3个合/分波器

30

4000

3U机框

可安装16个合/分波器

40

2000

2

10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10G 1:6

光路衰耗达到13.8db时点对点传输3路速率为3.07~9.83Gbps的业务

1272

1020

10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10G 1:12

光路衰耗达到13.8db时点对点传输6路速率为3.07~9.83Gbps的业务

3312

680

注:上述招标货物数量为预估采购总量,具体数量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

1.2.1项目性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1.2.2交货地点:招标人北京地区施工地点或招标人北京地区仓库。

1.2.3交货时间:自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14个自然日内。

1.2.4质保期:产品质保期36个月。

1.2.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框架合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起1年,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1.2.6框架金额上限:标段1:4173*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万元人民币),标段2:355*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万元人民币)

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1.3.1标段1:中标人数量为2个。第一中标人中标份额65%,第二中标人中标份额35%。

1.3.2标段2: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不高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1包1 25G彩光无源光纤复用设备14990.00
标1包2 10G彩光无源光纤复用设备170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2.2.1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设备名称必须是《粗波分复用(CWDM)设备》。提供相应复印件和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现场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3.1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10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或25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的销售业绩,业绩金额累计应达到1000万(含1000万)以上(合同内必须同时出现彩光模块与光复用和解复用、或光合路器、光分路器或双向OTM、或光纤复用、或无源波分、或光纤倍增器或无源彩光)。

(1) 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业绩中至少有一个25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的销售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业绩中至少有一个框架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销售业绩。

并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对应的采购订单,只提供框架协议和发票,未提供订单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和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和金额均以发票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需提供最终合同主体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提供,则该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

2.3.2标段2: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10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或25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的销售业绩,业绩金额累计应达到400万(含400万)以上(合同内必须同时出现彩光模块与光复用和解复用、或光合路器、光分路器或双向OTM、或光纤复用、或无源波分、或光纤倍增器或无源彩光)。

(1) 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业绩中至少有一个框架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销售业绩。

并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对应的采购订单,只提供框架协议和发票,未提供订单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和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和金额均以发票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需提供最终合同主体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提供,则该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4.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或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投标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4.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投标时承诺税率一致;

2.4.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3)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2.5.2投标人须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7.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资料;

2.7.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扫描件,并提供近期生产场地全景及近景照片;

2.7.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测试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多业务速率误码仪,光谱仪,眼图分析仪)的采购合同和相应发票的扫描件

2.7.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至少具有CMA、CNAS或CAL资质其中之一)出具应答产品(含彩光光模块、合/分波器)的合格检测报告,报告中至少包含以下测试项目:彩光光模块的发送光功率,接收灵敏度,中心波长;复用器的插入损耗;CPRI业务的传输时延,CPRI多种业务类型支持能力,CPRI业务长期稳定性,CPRI业务传 输距离测试,缺少任何一项,否决其投标。提供相应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7.6兼容性测试

2.7.6.1投标人在中标后,应配合进行所投产品与北京移动现网设备供应商进行兼容性测试,如不符合兼容性测试,则终止合同执行。(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6.2标段2:投标人所投10G彩光无源波分系统均必须可以应用于华为、中兴、爱立信和贝尔主流厂家的RRU/BBU设备上,卖方应提供上述厂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至少具有CMA、CNAS或CAL资质其中之一)或国内运营商出具的兼容性测试验证报告。兼容性测试报告应包含无线设备的厂家、设备型号、测试项目等(必选测试项目:RRC连接建立成功率、E-RAB建立成功率; RRC连接平均数、RRC连接最大数、小区用户面上下行丢包率、小区用户面下行平均时延、MAC层上下行误块率)。提供相应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7.7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全部条款和“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记★条款应答满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7日17时00分至 2019年08月13日16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3 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请报名供应商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截图、保密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至邮箱wangshuo1@cntcitc.com.cn。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如未收到报名供应商发送的付款凭证,将导致报名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操作。。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8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北京嘉苑饭店三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b2b.10086.cn)、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王硕

电 话:010-62108230

邮 箱:wangshuo1@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13811810181

招标人邮箱:wangshuo1@cntcitc.com.cn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11396699转87016(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b2b.10086.cn)、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附加项

请报名的供应商将上述款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并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所应答项目名称(如备注字数受限可简写),并将付款凭证扫描版/电子版及发票信息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代理机构信息详见下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如未收到报名供应商发送的付款凭证,将导致报名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应答操作。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7日

<发布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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