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滨河西路堤下路、云泊河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滨河西路堤下路、云泊河路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和镇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滨河西路堤下路、云泊河路建设工程,总投资约537万元,其中滨河西路堤下路投资254万元,云泊河路投资283万元。
2.2招标范围:新修沥青道路;新修石桥;排水井、排水管道的敷设;新建涵洞;交通附属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滨河西路堤下路、云泊河路建设工程,投资约254万元,二标段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云泊河路建设工程,投资约283万元。
2.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个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且累计里程不低于5公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2016年6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揽同类型、同规模的工程2例,提供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相关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带有校验码的社保缴费明细或提供人社部门签章的社保缴费明细(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证书),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加盖公章,未报名成功者视为不合格)。
7)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签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承诺书,未签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承诺书的不予报名,严禁借用、挂靠资质,交通主管部门将对借用、挂靠的企业进行通报,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需按顺序胶装成册,提供一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XXXX工程报名资料**标段”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严禁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25号窗口持以上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
联系人:尤所长
代理机构:山东东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53992036
日期:2019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