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水县城市道路一、二片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 09: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09日 08:30至2019年08月15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 ||
预算金额 | ¥1771.08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丽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7612827 | ||
采购单位 |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水县仁和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76128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7、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7879119 |
建水县城市道路一、二片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90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水县城市道路一、二片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建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建水县城区
2.2 采购预算金额:承包综合单价为0.784元/平方米/月,全年承包费用共计约 17710830.19元。
2.2项目规模:建水县城区第一、二片区面积为1882528.72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送至中转站。
2.3 项目内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送至中转站等工作。
2.4承包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招标确定的中标人采用试运营的方式,先试运营3个月,3个月后,根据试运营情况,再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合同。如三个月内工作效果差、测评不合格、县城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不予签订正式合同,如达到质量标准,正式签订承包协议。
2.5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机械一次性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30日到位)。
2.6投标人对原环卫工人无条件全员接收,依法解决好劳动关系,不得无故辞退工人。
2.7投标人对原现有运行的设施、设备,按市场原价全部接收,付清原运行的设施、设备款,方可签订承包合同。
2.8质量检查要求:工作作业标准由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承包方根据制定的《建水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标准》《建水县城区垃圾清运服务标准》等作出服务质量承诺,由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承包费挂钩。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为一个标段。
2.10付款方式:试运行三个月后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如达不到服务质量要求,不给予支付服务费,并处罚金50万元。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后服务费按月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具有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
3.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人2016年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8月9日至2019年 8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时间内须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持相关资料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请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4日09:00时,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hhzy.net/(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舒云超
地址:建水县仁和路33号
联系人:彭丽梅
电话:0873-7612827、7611094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7、8号
联系人:普春燕
电话: 0873-7879119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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